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1. 主观方面: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 客观方面: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 主体方面: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 客体方面: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信用卡诈骗罪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 冒用他人信用卡;
4. 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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