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可能构成以下几种罪名:
1. 信用卡诈骗罪:当拾得信用卡后,通过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或其他手段欺骗银行,骗取信用卡内的资金,且数额较大时,该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 盗窃罪:拾得信用卡并不属于持卡人的财产,而是属于公共财产。因此,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涉嫌盗窃罪。
3.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该罪行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4. 侵占罪:如果拾得信用卡后,非法占为己有并拒绝归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判定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