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肇事逃逸处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石河子肇事逃逸处罚的具体规定如下:
1. 基本情形:若因逃逸致人死亡,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2. 特定情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若因逃逸致人死亡,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特别恶劣情节。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驾驶员是营运机动车,且因逃逸致人死亡,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时间而变化,建议查阅醉新的法律法规以获取醉准确的信息。
石河子醉新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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