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养证明能解除关系吗
在没有领养证明的情况下,想要解除收养关系并不简单。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只有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等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醉后,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就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是否允许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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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养证可以领养孩子吗
没有领养证不可以领养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此外,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达成协议,共同收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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