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会判离婚吗
在中国大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通常需要双方都同意才能判决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先尝试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但是,如果法院认为有和好的可能,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家庭暴力、遗弃、重婚等,即使一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
此外,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没有判决离婚,且存在法定情形,如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等,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面临离婚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二审离婚有判不离的吗
是的,二审离婚案件中有可能判决不离。在二审阶段,如果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存在法定的离婚情形,但并未判决离婚,且上诉人没有新的理由或证据再次起诉,那么二审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可能因地区、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是相关当事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