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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件的司法解释(雇用童工犯罪吗)

2025-01-03 00:34:16编辑:臻房小云分类:百科大全 浏览量(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件的司法解释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5〕19号)

为依法惩治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如下:

第一条 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属于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危险工作”,但情节严重的,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行为,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造成童工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定罪处罚。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详细的信息,请寻找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

关联法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款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二百四十四条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安排其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件的司法解释(雇用童工犯罪吗)

雇用童工犯罪吗

雇用童工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此外,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也规定,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雇用童工不仅违反《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还可能触犯《刑法》,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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