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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的 他的继承权由谁代替)

2025-01-07 00:29:45编辑:臻房小魏分类:百科大全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上述第3项至第5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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