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追诉标准主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来判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标准:
1. 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这是醉严重的情况,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必须严惩不贷。
2. 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这种行为也造成了较大的损害,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3. 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虽然泄露的秘密级别较低,但仍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影响。
4. 违反保密约定:明知或应知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国家秘密,仍使用或披露的,同样构成犯罪。
5. 明知或应知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国家秘密而使用的: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保密规定,还实际利用了这些信息。
6. 出售、非法提供、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的:通过出售、非法提供或窃取国家秘密和情报来谋取利益的行为,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7. 明知或应知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国家秘密而使用的:除了上述行为外,明知或应知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国家秘密仍然使用或披露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8.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除了上述列举的具体情形外,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可以作为追诉标准。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