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擅自堕胎,丈夫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据此起诉离婚的。
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堕胎,丈夫因此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丈夫在知道妻子堕胎后一个月内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会认为这个请求不足以构成感情破裂,因此不会判决离婚。
此外,如果妻子有生育权,并且不同意人工流产,而丈夫却坚持要求人工流产,此时丈夫因妻子拒绝生育而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不予支持。因为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夫妻双方应该共同承担生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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