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程序如下:
1. 内部决策: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 签订转让协议:
- 股东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 变更公司章程:
- 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 办理变更登记:
- 持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5. 税务变更登记:
-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和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变更登记。
6. 银行账户变更:
- 如果股东是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还需要到银行办理相关账户的变更手续。
7. 其他法定程序:
-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能需要履行其他法定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股权转让前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