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在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承担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一方可能无法举证自己的伤势是由谁造成的,因此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申请调取监控录像等,来确定事故责任。
此外,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且各方都未投保交强险且怠于履行赔偿义务,那么由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分担赔偿费用。如果其中一方为机动车且怠于履行赔偿义务,而另一方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