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公司法出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 货币出资:这是醉常见也是醉基本的出资方式。
2. 实物出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如设备、原材料、建筑物等。
3. 知识产权出资: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4. 土地使用权出资: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向公司出资。
5. 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包括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股权、债权、探矿权、采矿权等。
此外,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股东不得用其作为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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