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用判决书可以迁户口。具体流程如下:
1. 凭离婚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 持迁移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以及第十四条规定:“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应当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
因此,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