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 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出于营利目的,也可以是出于其他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备故意,即使其行为造成他人死亡,也不能以犯罪论处。
3. 客观方面: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纸的古人类化石的行为。
4. 客体:客体是国家对古人类化石的管理制度。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盗掘古人类化石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上述四个要件。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纸的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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