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更改:
1. 未满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自然可以修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 离婚后,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离婚协议书的。这种情况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新协议书中需要明确注明变更后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 离婚后,原离婚协议书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原离婚协议书,并要求对方退还抚养费等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下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不能修改的:
1. 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任意一方都可以反悔,此时离婚协议书是不生效的。
2.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
3.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条款,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