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索取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若这些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将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五年内的经济活动处以罚金。同时,若这些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也将按照受贿行为处理,并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也明确了具体的量刑标准。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索取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若这些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将按照受贿行为处理,并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参考法条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索取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若这些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将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五年内的经济活动处以罚金。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索取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若这些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也将按照受贿行为处理,并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判决还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