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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与著作权不同之处到底体现在哪(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与区别)

2025-01-12 00:29:24编辑:臻房小杨分类:百科大全 浏览量(

邻接权与著作权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

1. 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即创作作品的自然人;而邻接权的主体则包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它们与作品传播紧密相关。

2. 客体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而邻接权保护的是与作品传播紧密相关的权利,如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表演者的表演权等。

3. 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赋予作者对其作品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而邻接权则主要赋予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的权益,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4. 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行为自然产生的;而邻接权则是基于作品的传播行为而产生的,它依赖于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5. 受保护的前提不同:著作权需要作品已经完成并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而邻接权的产生并不以作品已完成为前提,它可以在作品传播的任何阶段产生。

综上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在主体、客体、权利内容、产生方式和受保护的前提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反映了两者在著作权法体系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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