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再次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这一规定在《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中也得到了明确。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两年”诉讼时效是指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发现还有未分割的财产,需要在发现之日起两年内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
此外,如果自离婚之日起未满两年,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延长。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在离婚后再次请求分割财产的权利一定的时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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