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委托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其发放贷款的资金来源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受委托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只要申请人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可以审批通过,公积金中心在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然后办理合同公证和房产抵押的要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醉后等待公积金中心放款。
请注意,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放款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