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中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判定。以下是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
1. 一般情形: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 单位犯罪:若为单位犯罪,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 (四)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不满一百万元的;
-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六)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