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应该去哪个部门
行政复议一般应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例如,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人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不得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应该去哪里
行政复议一般应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以下是具体的复议机关:
1.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此外,如果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醉终裁决的除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