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故意杀人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是从犯,如果参与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行为。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意味着,即使是从犯,也不能因为是“共同犯罪”中的从属角色而免除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从犯的量刑,法律也有一定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到是否可以免除判刑,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从犯在犯罪中情节特别轻微,或者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考虑免除其刑事责任。但是,这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全部事实和证据,以及从犯的个人表现来综合判断。
总之,故意杀人罪案中的从犯不能完全免除判刑,但可以根据其在犯罪中的情节和是否有法定的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法院决定是否对其判处较轻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