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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2025-02-10 00:30:38编辑:臻房小郝分类:百科大全 浏览量(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具体判罪标准如下:

1. 基本情形: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或个人未立即组织抢救,导致事故扩大或贻误救治,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若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犯罪者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特定情形:若情节严重,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9号)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数额标准:

- “重大伤亡”:包括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

- “经济损失”:以亿元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为50万元以上。

- “情节特别严重”:包括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以及后果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对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瞒报、谎报安全事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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