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只有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当事人才能订立租赁合同。
2. 意思表示真实:租赁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采用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合同将无效。例如,如果租赁合同中涉及违法经营、犯罪行为等内容,那么这些内容将被视为无效。
4. 租赁物合法且明确: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必须合法,即租赁合同约定的物品必须是合法的,并且能够交付使用。同时,租赁物的具体状况应当明确,包括数量、质量、用途等。
5. 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采取口头形式订立合同,那么当事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租赁期限的存在。
6. 合同内容明确具体:租赁合同应当包含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这些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总之,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租赁物合法且明确、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要求以及合同内容明确具体等方面。
如何认定租赁合同成立
租赁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出租人和承租人均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 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这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内容和条款有清晰的认识,并且是出于自愿的。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合同将无效。例如,如果合同内容涉及违法的租赁物使用或处置,那么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4. 出租人交付租赁物: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这是承租人能够使用租赁物的前提。如果出租人未能按时交付租赁物,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在认定租赁合同是否成立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是,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以便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这些条款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3. 合同效力:一旦租赁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总之,在认定租赁合同是否成立时,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