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继承不公证有效吗
房产遗嘱继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因此,在遗嘱中,如果存在附义务条款,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必须履行相应义务。若无特殊情况,而不履行遗嘱所附义务,经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所以,在遗嘱继承中,即使不公证,只要遗嘱的内容合法且意思表示真实,它就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公证可以增强其法律效力,减少争议的发生。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房产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遗嘱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遗嘱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但需要注意,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遗嘱持有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未经公证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证后的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转换为继承,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此外,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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