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能不能有责任期限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根据保证期间来确定。如果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这个期限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此外,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况,担保人可能仍需承担责任:
1. 如果该笔债务经过担保人书面同意后进行了展期,那么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也将延长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而不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 如果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不明确,那么保证期间将按照连带责任保证的规定进行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 如果该笔债务经过担保人书面同意后进行了分期还款,那么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也将延长至醉后一期还款日之后,而不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总之,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是根据保证期间来确定的。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导致保证期间延长,担保人也应在此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参考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债权产生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时起开始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机构的意见和帮助。
民间借贷纠纷担保人会坐牢吗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担保人,一般来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主张保证期间经过的抗辩权。保证期间经过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