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新农村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 原告在治疗期间需要前往外地就医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3. 康复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按照治疗地同类医疗服务设施、设备、医疗用品的价格计算;
4.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5.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6.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请注意,这些数据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