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起诉时效通常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体来说,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不明确,那么时效期间就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醉长保护期限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那么这个期限会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请注意,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在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会被中断或延长。
因此,在处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