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居住权如何理解
“居住权”这一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规定。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以下是对二手房居住权的详细解读:
1. 居住权合同:
* 居住权通常是通过合同来设立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亲自履行该合同。
* 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2. 居住权的设立:
*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合同转让的规定。
* 首次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主体是设立居住权的当事人,且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涉及多个自然人的居住权约定,可以由其中一人或数人申请登记,但须提供其他权利人放弃居住权的声明材料。
3. 居住权的性质:
* 居住权具有专属性,即只能由居住权人本人享有,不得转让、继承。
* 居住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当居住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处分时(如出售、赠与),居住权也随之转移给新所有人。
* 居住权具有不可分性,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如部分分割、合并),居住权人依然存续。
4. 居住权的权利义务:
* 居住权人享有使用房屋的权利,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
* 居住权人负有维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不得损害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5. 居住权的消灭:
*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买方希望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可以与卖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这样,买方就可以合法地居住在该房屋中,享受居住权带来的权益。
请注意,居住权与租赁权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租赁权属于债权,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居住权属于物权,具有专属性和不可分性,不能随意撤销或转让。
二手房设定居住权
在二手房中设定居住权,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1. 双方协商一致:居住权的设立需要买卖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2. 签订合同:在达成协议后,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居住权的期限、费用、违约责任等条款。
3. 办理登记手续: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来说,可以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设立居住权,也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首次登记。
4. 交付房屋:在完成登记手续后,需要将房屋交付给对方使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居住权使用费。
需要注意的是,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 居住权的标的、期限、用途、权利义务;
3. 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4. 居住权期限;
5. 解除居住权的条件;
6. 违反居住权合同的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方式;
8.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此外,在设定居住权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居住权具有排他性,即同一房屋上不能同时设立多个居住权;
2.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3.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