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如何申请外出多久能批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是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2、申请材料: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取保候审的合法证明;
(三)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四)保证金的交付方式;
(五)保证人的责任承担。
3、审批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间外出有多久,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执行机关。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有权予以逮捕、拘留。”
因此,具体外出时间要根据案件本身情况而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帮助。
关联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执行机关。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有权予以逮捕、拘留。
取保候审外出怎么报备
取保候审期间外出,需要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备。这是为了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逃避法律监管,并保持对案件的关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除非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
2.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5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需要离开,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向决定机关报告。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确实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建议先与决定机关联系,说明情况并取得同意。在得到批准后,再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备,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执行机关报告行程安排。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