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是不是自始就是无效的
可撤销婚姻并不是自始就是无效的。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两种:
1. 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自己患有重大疾病。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男方家庭暴力,女方请求离婚的。
对于这两种情况,可撤销婚姻并不是自始无效。如果婚姻登记时,一方隐瞒了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另一方在知道后一年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如果婚姻登记后,双方因男方家庭暴力而离婚,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总之,可撤销婚姻并不意味着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而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撤销。

可撤销婚姻后是什么状态
可撤销婚姻的状态是自始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婚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撤销该婚姻:
1.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
2. 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如果婚姻被撤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请注意,可撤销婚姻必须由人民法院进行撤销,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