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共同财产。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还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