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被行政拘留过,不影响考取公务员。我国《公务员法》规定了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是治安处罚,不属于刑事处罚,因此,被行政拘留过并不属于上述《公务员法》规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但是,如果行政拘留期间受到其他处罚,或者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对政审产生影响。具体参考《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