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能离掉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如果起诉离婚但没有证据,则可能无法判决离婚。
但是,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如果您认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在起诉离婚前,建议您先与配偶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离婚诉讼的时候没有提交证据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原告没有提交证据,法院仍然会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原告确实没有提交证据,那么在判决时,法院可能会认为原告对自己的主张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完全没有证据。原告可以在之后的诉讼过程中补充提交证据。此外,如果原告能够证明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交证据,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
因此,如果您在离婚诉讼中没有提交证据,不要担心会立即被判决败诉,您仍有机会在之后的诉讼中补充提交证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对上述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