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此外,如果是视同工伤的情况,还需要提交工伤职工工伤事故延误申报书面材料。这些材料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以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如需劳动能力鉴定,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如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