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办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协议离婚办理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1. 申请受理:
- 协议离婚的一方需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受理。
2. 冷静期:
- 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 冷静期满后,双方需在第31天至第6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任何一方在这期间不愿意离婚,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 审查和发证:
-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4. 离婚冷静期后的再次申请:
- 如果双方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冷静期内都没有撤回申请,需要在接下来的30天内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 如果双方没有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 所需材料:
-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 双方结婚证。
- 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书。
- 双方离婚冷静期后的再次申请材料(如需要)。
- 证明双方共同财产和债务的相关材料。
- 其他相关材料(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协议)。
6. 注意事项:
- 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不得转移财产。
- 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 离婚冷静期的时间限制为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
- 离婚冷静期满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详细信息。
协议离婚怎么办理程序
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如下:
1. 准备相关证件和材料: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结果。同时,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2. 申请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开始审查该申请是否符合离婚登记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予以受理,并在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发给离婚证。
3. 审查过程: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查明双方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以及双方离婚是否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如果双方自愿离婚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审查通过。
4. 发放离婚证:审查通过后,双方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离婚证上会载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协商结果。
5. 备案:对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已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的同时,会将离婚协议及相关材料报送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若只有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则无法办理协议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