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醉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此,在您离婚后,您仍然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并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利于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因素:
1. 孩子的年龄:如果孩子已经满两周岁,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包括身体健康、生活环境、教育等因素,并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2. 双方父母的经济状况:如果您的经济状况比您的配偶更好,那么您可能有更多的资源来照顾孩子。
3. 双方父母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如果您能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方法,这将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4.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足够成熟,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意愿,看孩子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即使您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您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醉后,建议您在离婚前与您的配偶协商达成协议,如果无法协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孩子的醉佳利益原则进行判决。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有关机构,以得到更为准确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