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来承担,主要取决于风险是由哪一方造成的。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责任承担者:
1. 开发商违约:
- 如果开发商违约导致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 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2. 购房者违约:
- 如果因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如未及时支付房款、未按照约定时间收房等)导致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购房者自行承担。
3. 第三方介入:
- 如果商品房出现的风险是由于第三方(如银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原因造成的,并且与购房者或开发商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责任通常由第三方承担。
- 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因开发商违约导致第三方受损,开发商可能需要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4. 不可抗力因素:
- 如果商品房出现的风险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造成的,那么责任一般由购房者承担,因为不可抗力通常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5. 合同不明确或存在争议:
-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某些风险责任的承担没有明确约定,或者存在争议,那么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责任承担者,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解决问题。
此外,对于购买预售商品房而产生的风险,还有如下补充规定:
- 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 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人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在商品房出现风险时,责任承担者可能是开发商、购房者、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具体责任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