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归国有的无人继承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无人继承又无遗嘱,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又无遗嘱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遗嘱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因此,收归国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应用于公益事业和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这些遗产不会直接支付给具体的个人,而是由国家或相应的集体所有制组织进行管理和使用,主要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或促进当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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