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处罚判刑主要根据行贿数额的大小以及其他相关情节来判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数额较大的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的情况: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对于特定情况下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即使行贿数额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如:
*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于这些情况,即使行贿数额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若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对该员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