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醉酒驾驶与酒后驾驶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法律后果上有显著的区别。
酒后驾驶:
* 酒后驾驶是指驾驶员在饮酒或者饮酒后这段时间内,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如果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则会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 醉酒驾驶是指驾驶员在饮酒或饮酒后这段时间内,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则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结:
* 酒后驾驶的处罚相对较轻,主要是暂扣和罚款。
* 醉酒驾驶的处罚较重,包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
因此,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酒后或醉酒驾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