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1. 主体:行为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 客观方面:在过失导致电力设备损坏,从而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
4. 客体: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是公共安全建设所体现的国家安全利益。
具体的立案标准包括:
1. 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观心态: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3. 客观行为:
-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 电力设备设施损坏,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
- 造成严重后果。
4. 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安全建设所体现的国家安全利益。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