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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分析

2025-01-14 00:23:25编辑:臻房小姚分类:养生知识 浏览量(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客体要件: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建设所体现的国家安全利益。

- 交通设施是国家安全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因此,故意破坏交通设施可以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 客观要件:

- 行为人过失损坏了交通设施,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 “造成严重后果”是指因为过失导致交通设施毁坏,进而引发了重大交通事故,或者交通设施毁坏影响了交通工具的安全性,造成了严重后果。

3. 主体要件:

-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在某些情况下,单位也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 主观要件:

-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 这种过失可以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件的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基本追诉标准:

- 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

-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 特定情况下的追诉标准: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3. 单位犯罪追诉标准:

- 如果单位为犯罪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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