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对个人转让自住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做出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具体来说,对个人转让自住住房并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纸凭证和合理费用凭证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房屋原纸×(1-20%)×20%。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纸凭证和合理费用凭证,或者无法正确计算房屋原纸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因此,在继承房产时,如果是法定继承,且继承人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遗嘱继承或遗赠,且继承人不符合免税条件,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房产不是被继承人的唯一住房,或者存在其他扣除项目,也可能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