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应对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犯罪适用追诉标准是根据《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来确定的。该意见指出,对于行为人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的行为,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则应予以立案追诉:
1.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
2. 资金管理人在没有信托协议或委托touzi合同的背景下,违规运用受托资金或转移信托收益;
3. 挪用受托资金或信托收益进行touzi的;
4. 利用受托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
5. 挥霍受托财产,致使受托财产无法返还的;
6. 使用受托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 曾因违背受托义务受过刑事处罚的;
8.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9.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