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来判定。具体标准如下:
1.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明确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 个人行贿二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 个人行贿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个人行贿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特定情况下,即使单位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如:
- 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 挥霍行贿的财物,致使行贿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行贿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行贿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