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 基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情节严重:
- 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通常指以下情形之一:
(1)以暴力手段致使被害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被迫同意发生性关系的;
(2)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借钱并造成被害人重伤的;
(3)以暴力手段逼迫被害人卖淫并造成被害人重伤的;
(4)采用殴打、捆绑等暴力行为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破坏选举设施。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伤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第五条规定,使用刀刃等具有危险性的单一凶器捅刺他人,故意使被害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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