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去世前口头交代算遗嘱吗
一方去世前口头交代不算遗嘱。口头遗嘱只有危急情况才能使用,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无效。
因此,建议在立遗嘱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也需要注意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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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死前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的遗嘱形式,通常在遗嘱人临终时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口头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其次,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此外,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 遗嘱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遗嘱见证能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 遗嘱被篡改、伪造的,篡改、伪造的内容无效。
3.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 证人证言的效力。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不得对证言进行任何形式的暗示、提示、诱导。
5. 书面遗嘱的效力。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总之,在制定口头遗嘱时,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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