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情况下是不适用行政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然而,如果该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应当对未成年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但同样不需要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参考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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