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人离婚案件的规定包含哪些
关于军人离婚案件的规定主要包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具体如下:
1. 现役军人的婚姻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其他重大过错。
3.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 对于双方自愿离婚的夫妻,民法典规定了一个离婚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离婚损害赔偿:
- 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 军婚的特殊规定:
- 军婚是受到法律特别保护的婚姻,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必须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6.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平分,但也可以协商决定分割方式。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7. 子女抚养权:
-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律通常会考虑子女的醉大利益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同时也会考虑到军人家庭的具体情况。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当地法律和法院的实际判决来确定。如果涉及离婚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军人离婚走法律程序能离成吗?
军人离婚走法律程序能否离成,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到法律特别保护,其离婚程序与普通公民的离婚程序有所不同。
首先,现役军人离婚必须经过调解。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如果其中一方是军人,另一方不是军人,那么就需要经过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才能准予离婚。
其次,现役军人离婚的审查程序较为严格。军队政治机关需要对当事人的离婚案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离婚条件,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妥善处理。如果审查认为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例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非军人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需经过调解。
总之,军人离婚走法律程序能否离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离婚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